2015年2月5日 星期四

伍之一、研究結論

伍、     結論與建議
一、 研究結論
(一) 學生校外租賃
  學生校外租屋受到本部重視,也越來越多人關心學生校外租屋議題,然從各項調查中顯示大學生在進行校外租屋選擇時,最為在意的程度分別為「價格因素」、「房東糾紛」、「安全因素」及「環境品質」,容易因「價格因素」而忽略了賃居環境應以「安全」作為基礎。
1.面對未來少子女化及現有各校環境上限制因素,學校除可善加利用自身閒置校舍改建為學生宿舍外;亦可以區域聯盟方式,各校適時釋放出現有宿舍,一方面可以確保學生住宿安全及品質,一方面也可減輕學生校外租屋負擔。
2.囿於目前政府現階段財政問題,似無法就住宿補助增列相關預算,弱勢學生目前僅能就現有相關補助款項(如學雜費減免、弱勢助學、急難救助、就學貸款等助學費用)支用於住宿或校外租屋經費所需,惟補助經費有限,故未來可朝向檢討放寬款項之申請條件及提高補助方向精進。
3.各校可多加強及經營租屋網資訊,提供多元、安全、便利的租屋資訊及居家安全注意事項(含經驗分享)與房東協調、議價及簽約、室友選擇、費用分攤、案例宣導及搬家服務等功能。
4.學校應派員偕同直轄市、縣 (市) 警察、消防與建管人員共同落實本部所推動的「6+1賃居學生租屋安全認證」,一起前往至學生賃居處協助及教導學生租屋環境基本的安全檢查,藉由「輔導關懷」及「問題協處」有效減少學生租屋糾紛。
(二) 興建學生宿舍
1.因學生宿舍供給率尚有不足,目前約有6萬名學生無法申請到學生宿舍,以致各校以訂定申請資格方式(如限定學生居住直轄市、縣()及年級規定等),確保床位數能提供最急迫需要之學生。經統計目前約有224,000人因個人意願,或學校宿舍不足等因素賃居於校外,目前本部雖透過「推動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賃居服務實施計畫」方式,確保學生於校外之住宿安全,但考量生活便利及租金價格等因素,學生仍期盼政府或學校能提供充裕學生宿舍。
2.目前學校解決學生宿舍床位數不足之方式,主要為學校以自有資金(含向銀行貸款)支應、引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BOT,或向校外承租宿舍等方式。以BOT方式興建學生宿舍雖可有效快速解決學校宿舍不足問題,並藉由引進民間機構的經營能力,提升學生住宿服務品質,並節省學校人力及財務支出之壓力,避免經營風險。惟就目前相關案例可看出,以BOT方式推動成功與否,仍取決於廠商營運管理能力、廠商財務狀況、文教設施量體規模及地理區位等因素。
3.本議題主要係針對學校於校地內興建學生宿舍進行探討,經透過多元管道蒐集青年之意見,除部分青年贊成並期望學校增加學生宿舍床位之供給外,另一部分青年亦表示目前學生宿舍供給率雖然不足,但是考量未來少子女化之衝擊、學校財務狀況及校地空間有限等因素,也希望政府透過其他不同方式,例如:利用閒置空間改建為宿舍、由學校向外承租宿舍管理、由學校與校外房東合作,建立管理機制及由政府統一規劃興建宿舍(青年創意生活城)等,以解決青年住宿問題。
(三) 公有閒置空間改建學生宿舍
  透過臉書粉絲頁及圓桌論壇公開徵詢意見並於第2階段運用「集體創新協作平臺(Creative Concerto Platform, CCPf)」密集討論及實體會議的意見蒐集結果,在解決學生居住問題的對策選項中:興建學生宿舍、運用公有閒置土地興建學生宿舍、運用公有閒置空間改建為學生宿舍,多數青年朋友認為「運用公有閒置空間改建為學生宿舍」是最為可行的方案,但公有閒置空間由規劃階段的閒置空間取得、資金(政府補助)來源、規劃經營團隊的選定,到運作階段的需求空間設計、經營管理等問題,涉及政府跨部會單位資源與法令、政策上的溝通和整合,仍有許多問題必須克服,初步彙整以下關於運用公有閒置空間改建為學生宿舍問題之因應對策,作為日後政策研擬之參考:
1.公有閒置空間取得:除了區位交通便利性及周邊機能等考量因素,多數青年朋友建議,因少子女化趨勢而釋出的閒置國民中小學空間可優先被活化再利用,其他如軍事設施類型空間亦是可被活化再生為青年宿舍的空間。主要因其原有建築物的格局、公共空間配置與青年居住生活所需空間相近,較容易直接改造再利用。
2.公有閒置空間規劃設計:可舉辦競圖設計比賽由青年提案,專業團隊進行審核,另外擇一建築顧問公司統籌執行。
3.公有閒置空間啟用、經營:在空間啟用階段,在入住者資格條件的限制、每人分配空間的大小、可居住的時間、租金如何收取、安全管理責任歸屬等均需一併有健全的規劃。在啟用後的管理階段,經營單位或學校應注意安全、管理、服務、經營問題,在經營部分則可引進部分企業的進駐,並提供實習或創業教育的機會,增加社區居民交流互動的機會,甚至導入社區照護等機能,與原有社區共生共榮,以利永續經營。
(四) 青年創意生活城
1.青年肯定政府重視青年居住問題的用心,期望政府能儘速解決學生住宿空間及青年於都會區居住不易的問題,若有意於都會區興建青年創意生活城,則應優先解決青年居住及學校宿舍不足的情形。
2.因此若採開發公有土地興建青年創意生活城或改造現存閒置空間及校舍,於功能方面應健全生活機能,例如:大眾運輸、醫療資源、休閒娛樂及教育資源、文創交流藝文中心及展演中心,服務對象可擴及周邊社區與中小學,打造都會區獨特亮點。
3.若採活用現存閒置空間或校舍,就應先盤點及公開這些空間資訊,讓更多關心居住議題的青年、建築師、財團及利害關係人共同參與討論,邀集各部會共同研議,與地方政府合作,結合都市更新發展,提升政策可行性,並以都會區閒置空間為試辦地點,若都會區空間取得不易,可於郊區建立實驗性方案,提供大眾運輸服務,並優先處理青年居住空間,於有限的資源下,使政策效果立竿見影。
4.另外,若採大學城發展計畫,則可與地方政府合作,結合社區發展,帶動產業發展及增加就業機會,發展在地特色商圈,平衡區域均衡發展,透過大學城計畫,落實教育創新、開創產學合作新模式、打造青年創業家樞紐、培植創意人才與驅動文創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