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2月4日 星期三

伍之二、後續建議

一、 後續建議
(一) 學生校外租賃
1.短期:整合現有資源,全面學生照護
(1)學校善用現有空間,強化跨區聯盟機制:為解決現有學生居住問題應設法增加學校住宿床位,善用學校宿舍空床數,或與同區域鄰近學校跨校合作承()租閒置宿舍,提供校外賃居學生住宿床位。
(2)檢討補助款項申請條件及相關經費提高補助金額:現階段國內對於學生補助管道,均就弱勢及特殊家庭學生為考量重點,惟設定條件門檻較高,且申請手續繁瑣使有意申請學生因而放棄念頭;建議可提高補助金額或放寬申請條件以嘉惠更多學子。
(3)協調公部門增設補助學生居住經費方案:綜觀各國對於青年或學生住宅租金補貼作法,並無統一的機制,多為地方政府或各校辦理的個案(如新北市捷運青年住宅租金補貼作業要點,提供市內就學或就業青年的住宅補助措施,低收入戶資格不在此限),顯見問題的複雜及多樣性,因此建議採跨校或跨部門方式共同研討以解決問題。
(4)精進校外學生服務及賃居處所安全評核:本部目前所推動的「6+1賃居學生租屋安全認證」要求各校應偕同警察消防單位人員共同前往查看,並告知學生及房東就不合格處應如何改進。惟針對不合格之租屋處(如消防設施等),權責單位應可再次前往複檢。另可請當地警察單位就學校常發生相關危安事件地點多次巡查,並透過學校宣導。另學校本身應在學校網頁上架設租屋網,提供學生在外租屋之食、衣、住、行、育、樂等相關資訊,並隨時更新。
2.中、長期
(1)訂定整體策略:如國立臺東大學知本校區因校地完整、有足夠空間興建校舍,可整合教學資源,並提升硬、軟體設備創建多元教學環境,成為地區教學資源重鎮,招攬都會區有意發展技能及專長志向青年學生,舒緩都會學生密度。
(2)集中資源運用:結合國家發展規劃各區域產業發展重點,同時整體檢討人才培育政策及地點,誘導學校與就近產業連結,讓青年人能在家附近就學亦可減少居住需求,增進家庭功能。(如青年創意生活城的概念)
(二) 興建學生宿舍
  解決學生及青年住宿問題雖是當前重要的課題,惟如考量未來少子女化之衝擊越來越顯著,是否鼓勵學校持續興建學生宿舍也需再進行評估及考量。除由學校興建學生宿舍外,並可透過閒置空間再利用方式,尋找適合地點,改建或整修作為學生或青年住宿使用,除可減少新建建築物營建成本外,亦可活化地方商業情形等。亦可由學校向外承租宿舍管理或與校外房東合作,建立管理機制,以維護學生租屋安全。
1.短期
(1)本部將評估修正「教育部補助大專校院興建學生宿舍貸款利息實施要點」,提供本部對學校興建學生宿舍貸款利息補助額度,以提高學校興建學生宿舍意願。
(2)評估學生宿舍床位數供給率,納入各項獎補助經費指標之可行性。
2.中、長期
(1)鼓勵民間企業或團體提供土地或投入資源,興建學生宿舍。
(2)由中央或地方政府與多校合作規劃,興()建青年住宅或公共住宅,並保留一定比率,提供初畢業青年及學生,有效解決住宿問題。
(三) 公有閒置空間改建學生宿舍
1.短期:與地方政府合作,盤點現存可開發公有土地,以及利用因少子女化招生人數減少,所釋出的都會區中小學閒置空間,改建成學生宿舍(如:臺北市五常國民中學)或青年創意生活城。
2.中、長期:洽國防部清查軍用公有閒置空間(營區),提供改建學生宿舍使用。
(四) 青年創意生活城
1.開發公有土地:若於都會區興建青年創意生活城,則須優先尋找可開發公有土地,透過行政院分工系統,由國家發展委員會及內政部營建署擔任管理及幕僚單位,邀集其他部會共同研議,進行土地整合、整體開發規劃,設立開發基金專戶,並辦理公開招商,透過民間參與投資,舒緩國家財政壓力。
2.利用閒置空間:盤點學校閒置空間以及公共空間,本部可主動盤查各校校園空間使用情形,綜整目前可利用空間,並開放青年與公民討論是否可提供合適的居住空間,以及對當地社區的影響。另本部優先盤點都會區可試辦之國民中小學,以小型地點試辦,定期舉辦相關培訓課程或生活體驗活動,挹注各部會資源,改造符合安全規範之青年住宅或學舍,尋找合適經營管理者或試辦計畫單位。
3.大學城發展計畫:由本部邀集各大專校院,召開大學城發展計畫徵詢會議,並邀請各地方政府共同研議,分析社區發展特色,促進學校與社區共同繁榮發展。